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天星调良马术
三、赛事运营
中马天星国际赛事(北京)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
总决赛:2025年1月11日
注:若遇北京市相关机构相关政策通知、天气、场地原因,竞赛日期将相应调整,请以赛时赛事组委会通告为准。
五、竞赛项目
(一)CEA初二级科目
(二)CEA初一级科目
(三)CEA中三级科目
(四)CEA中二级科目
(五)CEA中一级科目
(六)国际马联Ch12-14团体赛科目
(七)国际马联 J14-18团体赛科目
(八)圣乔治科目
(九)配对赛
报名日期
详见报名通知
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马联2024年1月1日更新颁布的第26版盛装舞步竞赛规则。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中国马术协会下发通知及技术会公布为准。
(二)CEA初二级科目、CEA初一级科目,CEA中三级科目、CEA中二级科目、CEA中一级科目第一次路线错误扣2分,第二次路线错误扣4分,第三次淘汰;排名以百分比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百分比得分相同,以骑手综合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以C点裁判评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国际马联科目:第一次路线错误扣分0.5%,第二次扣分1%,第三次淘汰。排名以百分比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百分比得分相同,以骑手综合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以C点裁判评分高者名次列前。
(四)在圣乔治科目的比赛中,第一次路线错误扣罚2%,第二次淘汰,其他错误扣0.5%;以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出现得分相同,以综合分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综合分中骑手分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同,以C点裁判评分高者名次列前;
(五)盛装舞步配对赛由三位裁判进行评分:一位裁判位于H点就一对人马组合的技术表现进行评分;一位裁判位于M点就另一对人马组合的技术表现进行分;一位裁判位于C点就两对⼈马组合配对形成的 艺术表现进行评分。盛装舞步配对赛的成绩为三位裁判的评分相加换算而成的百分比得分。
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八名,若已成赛级别参赛人马组合未满8对则录取全部参赛骑手。根据不同名次将颁发奖金、奖杯、证书、马花;
(二)比赛得分不少于50%的骑手可参与奖项评比;
(三)奖金为税前金额,奖金发放的名次录取不超过实际出场人马组合的一半,例:如3对人马组合出场,奖金最多发1对人马组合;
(四)单级别出场人数少于2对(含2对)人马组合时,则取消该级别颁奖,成绩作为测试,报名费按照八折收取,完赛骑手可发放完赛证书;
参赛马匹
初级科目每匹马每天上场不能超过6次,中级及以上科目同一匹马每个科目上场不能超过2次,整场比赛上场不能超过4次;CEA中三级科目、CEA中二级科目中,允许同一匹马最多由两人骑乘参加比赛。在Ch12-14科目、J14-18科目、圣乔治科目中同一匹马仅允许一人骑乘参加比赛。如有特殊情况(如调教马匹等)需要参加测试,需提前向组委会或裁判长报备并获得批准。
参赛要求
(一)骑手着装:深色外套、头盔、白马裤、白衬衫/白领 T 恤、白手套或与外套同色;CEA中二级科目和国际马联 J14-18 科目允许穿燕尾服。
(二)装备:比赛不允许使用低头革、副缰(折返缰)和侧缰;中级及中级以上不可以带马鞭,初级可以携带75cm短鞭;初级不允许使用马刺,中级及以上允许使用马刺但不允许尖锐边缘;初级、CEA中三级科目、CEA中二级科目和国际马联 Ch12-14 科目均不允许使用双缰大勒,国际马联 J14-18 科目允许用双缰大勒;中级及以上必须使用舞步鞍。马匹进入比赛场地:干净、整洁、扎辫子、白汗垫;禁止戴脚包和绷带;
(三)配对赛必须使用舞步鞍或综合鞍,允许使用耳罩、护腿,需注意整体颜色的搭配;允许使用除白色以外的汗屉,需注意整体颜色的搭配;允许使用单缰小勒衔铁或双缰大勒衔铁;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配件,如抬头缰、 侧缰、折返缰、平衡缰等。
参赛保险与医疗救护
(一)保险
(1)参赛骑手和马匹在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于赛前自行办理。
(2)未购买保险的参赛骑手需缴纳保险费用,将按照50元/场收取保险费。购买单次的保险只在本场比赛有效。
(3)参赛骑手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伤害与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医疗救护
(1)赛事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安排有医生、护士和急救车。参赛者无特殊要求情况下,组委会有权选择具体医院安排救治。
(2)参赛者若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有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3)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的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4)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裁判组及大会兽医对于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骑手或马匹,有权终止其比赛。
(一)参赛马匹须按规定注射马流感疫苗。未注射马流感疫苗的马匹将不得参赛。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